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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长春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

    匿名用户 2022-06-05 08:01:38提问

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用字管理,促进汉字(含汉语拼音,下同)使用规范化、标准化,使汉字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社会